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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进军应当辨证看待柴胡劫肝阴

中药常识  2019年10月07日  浏览:4 次

  摘要:我临证应用柴胡类方剂时,柴胡的剂量据病证,依体质,常用16~40g及以上,对于较重的病证,有时用量达80g,从没有发现不良反应,而且疗效很好。

  柴胡劫肝阴 之说首见于明代医家张鹤腾的《伤暑全书》中。清初名医林北海在重刊张鹤腾《伤暑全书》时,将这个说法对他的学生周扬俊讲了。周扬俊便在其所作的《温热暑疫全书》中提到这个说法,这对后来的医家叶天士、吴鞠通等影响很大。如叶氏在《三时伏气外感篇》中说: 不知柴胡劫肝阴 致变屡矣 ,吴氏在《温病条辨》中禁用柴胡的条文就有五处之多。自此,后来的不少医者备受影响,多怕用柴胡,或不敢大剂量应用柴胡。时至当今,还有不少医生在治病开柴胡时,剂量过于谨慎,多用轻量,影响疗效。

  《伤寒论》中的大、汤等柴胡剂,柴胡用量都是半斤之多,柴胡与其他相配,可有效达到寒温并用,升降协调,攻补兼施,调达上下,宣通内外,和畅气机的功效,临证活用,治疗范围很广。在这些经方中,起主要作用的就是柴胡。柴胡主入少阳和阳明病位,具有清轻生发疏泄之性,功在和解枢机,疏散邪热,既能升清阳之气而举陷,又可条达疏泄三焦内外而祛邪。

  柴胡为主的柴胡剂主要用于邪在少阳,寒热往来,阳气下陷,胸胁胀满,气机郁结,以及妇科热入血室、不调等证,正如清代张德裕在《本草正义》中所说: 约而言之,柴胡主治,止有二层:一为邪实,则为外邪之在半表半里者,引而出之,使达于表而外邪自散;一为正虚,则为清气之陷于阴分者,举而升之,使返其宅,而中气自振。 由此可见,柴胡既可用于实证,也可用于虚证。

  对于 柴胡劫肝阴 这个说法,后世至现代的医家也多有不同的认识。

  有人认为柴胡不劫肝阴,临证屡用大量的柴胡并没有发现所谓 劫肝阴 的副作用。如著名医家章次公在《章次公医案》中曾说柴胡: 退热通便,稳当无比 ,认为柴胡有 解热、祛瘀和泄下 的三大功用,临证多用 0~60的大剂量柴胡治疗热病。的确,《本经》记载有推陈致新功能三味药中,柴胡便是其中之一。

  在《姜春华论医集》中,上海著名学家姜春华教授也经常应用大量的柴胡治疗外感高热,以及肝胆病证、证等,也没有发现柴胡 劫肝阴 的副作用。

  《中国百年百名中医临床家丛书 张琪》中介绍,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国医大师张琪也最善于应用柴胡透邪,他在治疗发热时,使用次数最多的就是柴胡,剂量一般都在20g以上,通过大量病例观察,不仅未见劫肝阴的副作用,而且屡用屡效。

  江西中医药大学的陈瑞春教授在《陈瑞春论伤寒》中对 柴胡劫肝阴 有一定的认同,但并不忌讳据证大量应用,而是强调不能久用。他说: 从柴胡有升散外达的功能来看,如肾阴亏损、肝阳亢旺者,当慎用或忌用。但临床上三阳外感用大量亦无碍,对肝胆疾患为必用之药,量大些亦无碍。若用量大,服用时间久,确有伤阴之弊,应当注意。 确为经验之谈。

  我临证应用柴胡类方剂时,柴胡的剂量据病证,依体质,常用16~40g及以上,对于较重的病证,有时用量达80g,从没有发现不良反应,而且疗效很好。

  我认为,对于 柴胡劫肝阴 之说,临床上应当辩证地看待,既不能拘泥于此说而不敢使用柴胡,也不能不考虑此说的警示作用而滥用柴胡。

  我用柴胡有两点体会:

  一是不能单味使用,必须据证,也就是在辨证为柴胡证时在柴胡剂中应用,柴胡在柴胡剂复方中如大小柴胡汤、四逆散等经方中应用时,是配伍严谨而且安全的,只要方证病机辨证准确,就可以据证大胆依照经方药物的配比应用。如果用后出现口干咽燥或咽痛不适,两目干涩,面部烘热等症状时,说明辨证有误,应当谨慎。

  二是中病即止,不宜长期大量应用。我临床经验,用柴胡剂疗效较快,也就是说柴胡证消失较快,脉证变化也快,如果再辨没有柴胡剂的应用指征了,就要立即停用柴胡剂。

  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外感病,邪犯少阳证,症见寒热往来、胸胁苦满、食欲不振、心烦喜呕、口苦咽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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