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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丽浙江建设工作简报第46期2016年生存

中医减肥  2020年05月06日  浏览:4 次

美丽浙江建设工作简报第46期(2016年)

第46期(总第68期)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16年11月3日  走绿水青山之路,筑生态文明之都  天台县实施“降磷行动”助推精准治水实现“磷离净至”走绿水青山之路,筑生态文明之都——杭州喜获国家生态市称号  2016年9月30日,环境保护部正式授予杭州市“国家生态市”称号。至此,杭州市历经13年的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,成为全国省会城市首个国家级生态市,也是副省级城市中首批命名的国家生态市。国家生态市创建涉及经济发展、生态环境保护、社会进步等多方面,是对一个地区的经济、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程度的全面考量,国家生态市称号也是国家授予一个地区的绿色奖杯。2015年2月,杭州首批被授予省级生态市称号,并于2015年10月顺利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。同时,杭州市9个涉农县(市、区)中8个已通过国家生态县(市、区)命名,生态建设成效突出。  早在2002年,杭州市就确立“环境立市”战略,2003年起全面开展生态市建设。十余年来,始终坚守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科学论断,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系列战略部署,以“美丽中国”先行区、“两美”浙江示范区为目标,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杭州最具魅力、最富竞争力的独特优势和战略资源,坚持走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之路。弛而不息抓实生态环境保护,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,始终坚持“绿色发展”底线,全力以赴推进三大转型升级。始终坚持“改革创新”驱动,持之以恒构建生态文明体系,大胆探索实践,积极构建适合行之有效的多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。 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干在实处、走在前列、勇立潮头。市委、市政府先后出台生态市建设决定、生态型城市建设决定和“美丽杭州”建设决定,编制生态市规划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“美丽杭州”建设规划,优化生态格局,强化生态保护。实施“三改一拆”、“四边三化”等城乡一体化生态示范工程,提升城乡面貌,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。加快转型升级,发展生态经济,推动市区工业企业“退二进三”、“腾笼换鸟”、“四换三名”,全市服务业主导、信息经济引领、先进制造业支撑的产业格局不断巩固。开展“五水共治”、“五气共治”和“五废共治”等环境综合治理。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,主城区基本实现污水“零直排”,县域实现全域可游泳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无钢铁生产企业、无燃煤火电机组、基本无黄标车的“三无”城市。推进五位一体的绿色出行体系,建成全球最好的公共自行车系统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清洁直运,被评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。大胆创新生态文明机制体制建设,先后出台《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》、《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》、《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等多项生态文明领域政策法规,健全了政策法规体系。200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公共财政制度,生态补偿资金逐年递增,创新实行因素法和奖惩相结合的分配机制。  2015年,杭州市GDP破万亿,同比增长10.2%,今年上半年GDP达5021.18亿元,增长10.8%,增速位居副省级以上城市首位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,杭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,截止2016年9月底杭州市区PM2.5平均浓度48.1g/m3,与2014年相比下降22.4%,全市地表水交接断面考核优秀。  今年9月,G20峰会在杭州成功举办,杭州也被习总书记赞誉为“生态文明之都”,这既是对杭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,更是对杭州后G20时代提出更高要求。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、没有完成时,国家生态市是杭州迈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万里长征的第一步。杭州将继续坚定围绕“两山”理论,紧紧抓住各项发展契机,不断巩固生态市创建成果,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,全力推进美丽中国样本建设,为早日建成具有独特韵味、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而不懈奋斗。天台县实施“降磷行动”助推精准治水实现“磷离净至”  今年以来,该县深入推进“五水共治”工作,整治重污染企业,加强污水管建设,强化河道水质监管,全县河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通过实施“降磷”专项行动,坚持问题导向,着眼精细化管理、精准化治理,对全县磷排放源进行严格控制。截至10月16日,始丰溪天台与临海交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、氨氮、溶解氧指标全年平均浓度均优于Ⅱ类标准,总磷指标全年平均浓度为0.0995mg/L,自9月初开展“降磷”专项行动以来,该断面水质总磷平均浓度为0.07mg/L,优于Ⅱ类标准。  一、锁定“磷源头”,有的放矢,打好降磷“组合拳”  一是科学把脉,找准源头。邀请浙江大学专家带队,选取小流域进行磷源测算,摸清排放规律,编制《始丰溪磷来源分析报告》;邀请华东师范大学、浙江大学多位专家,现场踏勘始丰溪出境断面、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地,对“降磷”工作“把脉”。根据专家团队前期调查表明,县内总磷污染77.1%来自农业面源污染,20.3%来自生活污水,2.6%来自工业企业废水。  二是分类推进,精准施策。围绕涉磷工业、农业面源、农村生活污水、“三洗”行业、含磷洗涤用品流通、降磷行动宣传等六大方面开展“降磷”专项行动。深化“两集双控”,强化农资源头管控,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5.3万亩,化肥减量298吨;完成绿色防控7万亩,农药减量19.16吨;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,对生态规范、治理到位的养殖小区给予万元的奖励,拆除、关停规模上畜禽养殖场20家;开展“三洗”行业专项治理,加强市场含磷洗涤用品管控,多部门联合检查“三洗”场所930家次,关停7家;严格涉磷企业的新、改、扩建项目准入,对确需上马涉磷行业项目按总量替代比例进行减量置换。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,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除磷效果,目前,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的月平均值为0.22mg/L,达到准四类标准(0.3mg/L)。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项目,确保污水应接尽接、应纳尽纳。  三是全程监测,全面控污。坚持水岸同治,找准岸上源头,严格涉磷企业项目准入制度。加强对涉磷排放企业的监管,对3家涉磷重点企业安装总磷监测设备并联。完善水质监测站点建设,新建1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。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33条县级河道的114个断面进口及出口每月一次进行水质监测,逐步推进水质监测全覆盖。建立数据档案,及时掌握地表水动态,通过分析查找污染种类并及时治污。完善工业企业废水截污纳管工作,沿线19家工业企业含磷废水全部纳管,确保废水“一滴不漏”。  二、抓实“河长制”,查补短板,实现县域“河长治”  一是落实“河长制”,开展大巡河。对全县780条河段河沟划分格,开展河长集中大巡河活动,围绕农业、生活、工业三大污染源头,以乡镇(街道)河长为团队核心,建立河长制、群共25个,形成线上交流、线下沟通机制,确保治水问题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报告、第一时间督办处理。自9月份行动开展以来,累计走访河道长度240余公里,记录“河长日记”146篇,反馈走访信息及问题247条。  二是围绕“提水质”,及时“出方案”。该县对总磷检测劣于Ⅱ类标准的县级河长送达红色提醒书,目前共发出7份红色提醒书。开展县级河长集中巡河活动,要求各河长在10日内,对所辖河道进行排污口、工业企业、畜禽养殖场、农村生活污水等进行调查,并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对磷源进行分析,制订方案。目前,该县33条县级河道水质提升方案已全部完成,并着手提升。该县赭溪经过“精品赭溪”工程,10月最新水质检测结果从Ⅲ类提升至Ⅱ类,成功打造城区河道治理的样板河。  三是进度“常曝光”,确保“不落后”。要求县级、乡镇级河长及时公布巡河活动动态信息,县级、乡镇级巡河动态由该县治水办统一存档,一周一报。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度、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提标改造工作进度采取每日一报,采用“治水红黑榜”的形式,“红榜”鼓励,“黑榜”警告,鞭策“河长”及时做好监督工作。目前,该县已曝光治水“黑榜”12次,其中有2个乡镇一把手因连续2次“黑榜”警告而被县领导约谈。  三、盯牢“中长期”,紧抓进度,打好治污“持久战”  一是夯实保障,强势推进。城区河道配备90名保洁员进行全天候保洁,其余河道按照1/1.5公里足额配置保洁员。每年落实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河道保洁,财政一事一议1500万资金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。引导社会资本以PPP等模式参与降磷行动和“五水共治”。制定2016年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问题清单,制订整改计划,并明确整改时间和单位。实施“五清八抓”(即清污源、清淤泥、清障碍、清养殖、清违建,抓工业污水偷排漏排、生活污水纳管整治、建筑泥浆处置监管、城乡河道连通疏浚、主要河道清淤、畜禽养殖清养关停、乱堆乱搭乱建清理和水域非法填占整治),强势推进治水工作。  二是紧抓项目,加快建设。确定51个治水项目,年度投资额10.1亿元,其中治污水项目11个,年度投资额6.5亿元,其中,始丰溪北岸堤防修复二期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,平桥污水处理厂9月底投入正常运行,182个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。全面提升农污工程标准,对全县10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出5种方案进行提标,计划投入1000万元用于提标改造,目前已投资***万元,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标改造35个,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提标改造工程。  三是加大问责,严格考核。由县纪委组建专门督查组,开展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,助推降磷行动”专项督查行动,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“降磷行动”中的履职情况,大力整治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情形,对因不愿担责、执行不力、效率低下、推诿扯皮等影响“降磷行动”推进,致使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,严格追究,严惩失职行为,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。督查室会同治水办,加大督查力度,增加督查密度,定期开展跟踪督查,对发现履职不到位、河道污染反弹严重、截污纳管管理不到位、整改不到位等问题,对河长严肃问责。督查结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(街道)年度考核。截至10月16日,该县共开展降磷专项督查行动17次,曝光典型案例3起。  送:环境保护部,省委、省人大常委会、省政府、省政协有关领导。  发: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省级有关单位,各市、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。  联系:传真:E-mail:chenwei@本期共印:500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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