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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不赡养爷爷奶奶男子替爷奶把父亲告上法美食

中医新闻  2020年12月31日  浏览:3 次

父亲不赡养爷爷奶奶 男子替爷奶把父亲告上法庭

父亲不赡养爷爷奶奶 男子替爷奶把父亲告上法庭

时间: 10:42 来源: 成都商报 点击:次

4月16日,在四川宜宾市江安县跑货运生意的陈勇整天都没心情。当天是父亲陈旭文支付爷爷奶奶首笔300元生活费的日子,但是父亲几次都没接陈勇,这让他担心自己和兄高于上月预期的 1020 万包。分析人士同时还预期弟们推动的、状告父辈实行养活爷爷奶奶的计划会落空。虽然自己和弟弟愿意出钱,但是父亲还是应当护理爷爷。

过去近半年时间,因为父亲拒绝承担养活义务,陈勇兄弟多次劝说无效后,索性让爷爷奶奶起诉父亲。最后,通过法院调解,陈旭文等兄妹共同赡养8旬父母,每人每个月支付赡养费300元,每个月5天轮番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陈绍清。

爷爷奶奶的赡养问题看似解决,但陈勇与父亲却已形同陌路。不过陈勇认为,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,他相信父亲总有一天会明白他的苦心。

爷爷卧床不起,父亲谢绝养活

宜宾县喜捷镇玉泉村狄家沟,38岁的陈勇在沟旁悬崖边的老宅中,生活了10多年。87岁的陈绍清和老伴张清莲,在狄家沟生活了一生,老人生育了10个子女,赡养了7个。大儿子陈旭文曾做过10多年民办教师,还当过校长,其他子女多人家境不错。老两口日子过得去,基本没主动找子女们讨要过赡养费。转折发生在去年11月,陈大爷在屋后的斜坡上摔倒,致右腿骨骨折。送医后因年纪太大,没有实施手术,出院后至今卧床不起,没法坐立,吃喝拉撒都在床上。

由于家里子女众多,陈家于1982年分家,28岁的长子陈旭文和24岁的3子陈旭明分开单过。 当时写了协议,父母的生老病死都由三个弟弟承担,我们不管。 陈旭明告诉成都商报,分家时最小的十弟陈正权年仅8岁,八弟陈正均13岁,都还是孩子。尔后数十年里,陈家两个女儿外嫁,六子陈正友结婚生子盖了楼房,两口子至今在宜宾城区打工。没娶到老婆的陈正权,已与家人失联。

38岁的陈勇是陈旭文长子,陈大爷的长孙。陈大爷出院回家后,儿女和孙辈们纷纷回来。陈勇提出:父亲、叔叔和两个姑姑,共同赡养年迈的爷爷奶奶。没想到,父亲一口拒绝了。 他说分家时不公平,不会承担养活义务。 陈勇告诉成都商报,陈勇的6叔陈正友也以相似的理由拒绝了。

苦劝父亲尽孝,父子形同陌路

陈勇还记得,自己第一次正式向父亲提出要他 尽孝 时,父亲的情绪非常激动,父子俩几近吵了起来,最后不欢而散。回家后陈勇思前想后,考虑到爷爷奶奶的实际情况,必须要把父辈们赡养老人事情确定下来。 我是孙辈中的长孙,有义务站出来。 陈勇自己说不动父亲,搬来弟弟陈林跟父亲讲道理。弟弟出马,同样被父亲骂了。

他们以分家不公,小时候对他们不好为借口,不赡养老人,完全没有道理。 陈勇跟父亲沟通时,表示只要父亲愿意养活老人,侍候爷爷奶奶生活,在父亲年老需要照顾时,他们兄弟俩会以一样的孝行善待父亲。反复劝说无效后,陈旭文已不接两个儿子的。即便陈勇和弟弟回家,父亲也不和他们说话,形同陌路。无奈之下,陈勇求助玉泉村支书杨冰泉。杨冰泉很快找到陈旭文做工作,但陈旭文无论怎么说就是不出钱,也不出力;远在宜宾城区打工的陈正友,持同样的态度。

多方组织调解,达成赡养方案

劝说无效,陈勇找到陈林,和三叔陈旭明的儿子陈国彬商量准备向法院起诉父亲和六叔陈正友,帮助爷爷奶奶讨公道。2月初,陈勇代爷爷奶奶向宜宾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。

几天后,陈旭文几兄妹和陈大爷夫妇,均收到了法院传票,宜宾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该起养活纠纷案。3月13日,法院开庭,陈勇等孙辈专门赶回老家,将奶奶接到了法庭;3月20日,因开庭时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调解,法官又专程赶到玉泉村,组织调解。然而调解当日,陈旭文、陈正友并不同意。4月13日上午,宜宾县人民法院、喜捷镇司法所及玉泉村委,再次组织陈家6个兄妹,进行调解。最后达成的调解方案是由陈旭文四兄弟及两个mm共同养活老人,每人每月支付每个老人150元,每月轮番护理陈大爷5天;如果不愿护理或没时间护理,按每天80元标准支付护理费,由村委出面请人护理。对失联的陈家老幺,法院将作另案处理,依法向其主张权利。陈勇兄弟愿意为父亲承担此笔开支,陈旭文没有再明确反对。

对话

儿子

成都商报:你是孙子辈,养活纠纷是爷爷奶奶和父辈间的事,为什么要主动掺合进来呢?

陈勇:父亲谢绝赡养爷爷奶奶,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。爷爷奶奶年老,没有文化不懂法,面对父亲不尽孝而无计可施。如果我们不站出来,爷爷奶奶这个公道就讨不回来。

成都商报:为何想到要起诉父亲?

陈勇:我相信法律是能让他们尽义务的最后手段,不能因为他是我父亲,我们就拿他没有办法。

成都商报:你父亲也是个农民,按现在的调解方案,他每月最少要支付300元,最多要支付700元,他有没有这个支付能力?

陈勇:我父亲陈旭文有退休金,又是村民小组长,每月有工vivo X5Pro电信版同样支持眼球识别技术资,60岁以上还有老年补贴。各项加在一起,每个月收入有近千元,他不是没能力支付赡养费。

成都商报:现在和父亲形同陌路,将来怎么相处呢?

陈勇:现在我父亲不理解我,但我能理解他,相信他渐渐会理解我们一片苦心,将来他老了,我会加倍偿还,对他尽孝。

父亲

陈旭文告知,1982年分家时立的字据对老人的赡养、财产分配等有明确约定, 协议约定我和3弟陈旭明对老人养活送终、弟妹婚嫁均不承担义务,这个是当时我们和父亲真实意思的表达。 陈旭文说,1990年时6弟陈正友再次与父母分家,协议约定由陈正友赡养父亲,陈正均和陈正权赡养母亲。 但父亲一直不去六弟家生活,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。 不过陈旭文也称,自己并不是不尽孝,父母八十大寿时都组织弟兄做寿,并贴了几千元钱进去。

律师说法

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

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韩冰律师表示,我国《宪法》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《婚姻法》《刑法》都对子女赡养父母规定为肯定无疑的法定义务。这类义务不因愿不愿意,有无能力,能力大小而改变或者免除,特别刑法明确规定:对于年老、年幼、得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谢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涉嫌抛弃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,在本案中,由于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,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这种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,即具有与生效判决、裁定同等的效力。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规定,陈旭文等若拒不执行调解书且情节严重的,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罚金的刑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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